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 2010-08-23 10:19:55

  2007117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中医师资格准入管理方面、中医诊疗设备调查工作等有关情况。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主任蒋健主持发布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指出,为了充分发挥中医坐堂医的作用,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一是试点地区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审批。在试点工作期间,中医坐堂医诊所作为医疗机构类别第六部分进行注册。二是对审批合格后设置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试点工作重点解决下面三个重要问题:

  一是通过试点对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药品零售企业条件进行探索。申办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数量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必须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饮片数量不得少于400种;必须设有独立隔开的诊室,诊室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每个诊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聘请中医从业人员必须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

  二是中医坐堂医诊所所提供的中医药服务的范围和执业手段,只能开中药饮片,不许开成药、西药、保健品。

  三是如何加强对中医坐堂医诊所执业行为的监管。由县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医坐堂医诊所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发现有出于经济利益驱动的大处方和误导、诱骗就诊者购买药品等现象的,一经查实,将情节向社会公示,并按照规定给予罚款。情节恶劣或经警告仍未改正的,吊销其中医坐堂医诊所许可证。

  通知还明确规定试点工作的步骤:试点工作从今年的7月下旬至今年的10月下旬,由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行政管理部门先对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有关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这项工作现在已经完成。调查工作结束后,各试点地区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这项工作基本结束。从这个月开始,试点地区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在辖区内公告《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通知还指出,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工作政策性强,试点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试点所在地的市区县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和实施方案,组织好具体的实施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在试点工作结束后两周要将试点工作情况和监测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我们要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为做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的贯彻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及《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制定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等式样,并在全国全面开展这项工作。

  开展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主要目的是为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又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提供途径。《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建立完善符合中医、民族医特点的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通过这个办法的实施,可以充分发挥中医传统的家传师授传承方式的作用,形成一条不同于中医药院校培养中医师的途径。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张宗久在回答提问时指出,在有关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的工作要求中,明确规定中医坐堂医只能开中药饮片处方,不能开中成药和西药,这主要是发挥中医在辨证论治和诊疗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出现类似推销的行为,不按诊疗规定采取推销药品的行为。将有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执业医师有关监督考核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严格监管,还将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开展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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