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收入被控制 各类医院比例确定
来源: 2010-08-23 10:42:49
各类医院药品收入比例确定

  ●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得高于45%,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药品品种数量的90%。●肿瘤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高于30%,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药品品种数量的80%。

  ●口腔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高于50%,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药品品种数量的80%。

  ●传染病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不高于48%,基本药物配备品种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药品品种数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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