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基本公卫服务经费明确三大用途如下
来源: 2011-05-26 08:39:43

  2011年,我国人年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至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新增经费将用来干什么?百姓会得到哪些实惠?资金安全如何保障?基层服务能力怎么提高?5月24日,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就上述问题一 一作答。

  据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介绍,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与内容等3个方面,具体包括: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频次。

  秦怀金说,新增服务项目针对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确保群众能够直接受益,项目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有能力实施,有专项经费或其他渠道支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挤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7月启动,截至2010年年底,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8.7%和38.1%,超额完成了2010年医改任务。2010年,全国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1.5%;为5714.2万名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健康检查,管理高血压患者3553.8万人、糖尿病患者918.9万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0.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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