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撤 机 重症SARS患者有创机械通气治疗的撤机标准[1] : (1)体温正常(未用糖皮质激素)。 (2)呼吸系统症状基本缓解,呼吸平稳。 (3)吸入氧浓度<40%时动脉血气分析正常。 (4)胸片显示炎症阴影基本或完全吸收。 当患者病情得到明显改善、却又不能满足撤机和拔管的情况下,可采取早期拔管序贯应用NIPPV,有利于建立人工气道所致的创伤迅速恢复,减少并发症的发生。但此时应能保证患者存在咳嗽、吞咽反射及呼吸道分泌物的有效引流。
参考文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1.“非典型肺炎”临床工作指南(草案). 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传 2.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临床呼吸生理及ICU组. 无创正压通气临床应用 3.徐远达,黎毅敏,刘晓清,等. 38例重症SARS患者临床救治回顾分析. 中国危重病救医学,2003;15;343-345 4. Goldner MM, Shapiro RS. Acute respiratory failure: ventilatory support 5. Eisner MD, Thompson T, Hudson LD, et al. Efficacy of low tidal 6. Hess DR, Bigatello LM. Lung recruitment: The role of recruitment maneuvers. 7.王保国. 呼吸机通气对生理的影响. 见:王保国,主编. 实用呼吸机 治疗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4.110-116
周新,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内科学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师导师。 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2000年曾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医院进修。现任上海市医学会肺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中青年学组组长, 上海市防治SARS专家组成员, 曾主编国内首本《机械通气波形分析与临床应用》, 参与《上海市内科疾病诊疗常规》等10余部著作编写。在国内外杂志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现任中国呼吸与重症监护医学、中国实用内科杂志等10多本杂志常务编委、编委。 陈宇清,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呼吸科主治医师、讲师。上海市医学会肺科学会肺功能与重症监护组秘书。毕业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曾参与2部专著编写,已在国内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 |